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责任扩展的公告 返回列表页>>

尊敬的客户:

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迅速应对,积极发挥保险保障作用。为了更好应对疫情发展,您所购买的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原保险责任的基础上,将保险责任扩展至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身故及残疾,扩展责任如下:

1.本合同生效后,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身故,适用身故保险金责任。

2.本合同生效后,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体伤残,适用残疾保险金责任。

本公告将覆盖出险时持有《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效保单的所有客户,适用于出险日期从2020年425日到2020年12月31日的理赔案件处理。为与更多的客户共抗疫情,同守家园,该产品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身故、残疾保险金给付金额不超过您购买的该产品对应的保险金额总和与10万元的较小者。

本公告涉及的释义如下:

1)医院:指国家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2)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新型冠状病毒是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简称:2019-nCoV),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需由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者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您的代理人,或者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00,也可登录太平洋寿险官微、太平洋保险APP在线咨询智能客服。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