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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关于法人机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查询的提示 返回列表页>>

根据监管要求,我司通过各种渠道向保险消费者及利益相关方披露公司偿付能力相关信息,披露信息中包括“法人机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结果”。那么,评价结果到底包含了哪些信息呢?以下是常见问题的解释:

Q(1):评价风险的内容?

A(1):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以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以一定权重、标准进行的综合评价。

Q(2):评价类别等级含义?

A(2):共分四个类别,具体如下:

A类: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小

B类: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较小

C类:偿付能力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较大

D类: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严重。

Q(3):评价结果的时效性?

A(3):银保监会每季度对保险公司法人机构进行一次分类监管评价,确定其评价结果。

Q(4):评级结果信息获取途径?

A(4):保险消费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可通过我司官网公开信息披露栏(偿付能力信息专栏,链接: http://property.cpic.com.cn/xccbx/gkxxbl/cfnlxxzq/)、保单附页、保险业务竞标书等渠道了解我司法人机构近期风险综合评级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