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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既往病史莫隐瞒,如实告知很重要 返回列表页>>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大家对保险的需求也不断增长,在购买保险时如实告知,不仅是投保人的义务,同时也是后期顺利理赔的重要环节。

案例简介:

客户张女士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住院医疗保险。投保过程中,保险业务员询问张女士身体状况、有无既往病史等信息,张女士均反馈无异常。保险合同生效后,张女士因冠心病住院治疗,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经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核实,张女士在投保前已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等,并有相关就诊记录和慢性病取药记录,保险公司作出理赔拒赔处理,张女士十分不解。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案例中的张女士投保前就已患病,投保时隐瞒了既往病史,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导致案件拒赔。部分消费者害怕既往疾病影响投保,所以健康告知的时候故意隐瞒自己的健康情况,侥幸的认为,只要保险公司承保了,后期自己得病就会获得理赔,其实这是错误的理解。

案例启示:

应认识到“如实告知”的重要性。消费者购买保险时需本着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避免因未告知或告知不准确影响保险合同效力。消费者隐瞒真实状况投保,如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得不到保险赔偿,容易产生理赔纠纷。

切勿贪图便宜因小失大。在购买保险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个别保险销售人员以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将面临增加保费、拒绝承保等为由,诱导保险消费者隐瞒真实健康状况投保。在这种情况下,如发生保险事故,易产生理赔纠纷,保险消费者可能得不到保险赔偿,使得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要充分了解保险产品。在购买保险前,要充分了解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费缴纳、风险提示、客户告知、投保须知、续保条件等影响投保决策的重要事项,做到明明白白买保险,踏踏实实享保障。

来源自太平洋产险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Idr6Fl30BJ1tonphHEa5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