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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业务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太平洋保险为您及家人提供保险保障。
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3〕4号)要求,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公司应坚持依法合规、积极主动、便利操作原则,做好政策宣传,优化办理流程,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有序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业务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原则上2023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我司积极响应监管政策文件要求,即日起受理您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的申请,具体要求及流程如下。
一、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与个人养老金衔接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以及《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关于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17号)等要求,促进个人养老金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3〕4号)要求,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工作。
自2023年9月1日起,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关闭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信息平台保险合同新单接口,停止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投保人新开户功能,停止向投保人出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税收扣除凭证。
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与个人养老金衔接要求
(一)已进入领取期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
若您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已进入领取期并开始领取养老金,将不能申请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但您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
1.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金说明
若您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给付金额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累积终止时账户余额减去已领取的养老金各期次金额之和的差额部分(如果有),领取时我司将代扣个人所得税后支付给被保险人,代扣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支付后保单终止。
2.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金流程
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金需由被保险人本人办理,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1)“太平洋寿险”微信公众号自助操作,(2)公司柜面办理。
办理时被保险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银行卡和退休证。
(二)未进入领取期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
若您持有我司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且尚未进入领取期、或已到约定领取年龄但未领取,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
1.变更前须准备和具有的条件
根据《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个人养老金参加人需要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若您尚未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您可以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目前我司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变更业务支持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等,建议您优先选择。
2.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管理要求
根据《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要求,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1)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出国(境)定居;(4)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的个人养老金产品交易所涉及资金往来,除另有规定外必须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发起,并返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三、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变更个人养老金保单流程
(一)个人养老金保单变更流程
若您申请将原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需由投保人本人办理,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1)“太平洋寿险”微信公众号自助操作,(2)公司柜面办理。
办理时请携带投保人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信息等。
(二)保单退费办理要求及流程
1.保单退费办理要求
根据政策要求,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
您需核对2022年度和2023年度“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交费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交费之和,若当年上述两项交费合计超过12000元,您可以申请退还超额部分保费。
2.保单退费办理流程
退费操作需投保人本人前往公司柜面办理;办理时投保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银行卡(退费)、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交费凭证。
四、变更后客户享有的权益
您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后,您可以至我司柜面,或通过绑定“太平洋寿险”微信公众号获取以下服务:(1)账户价值转移、账户查询;(2)交费频率及交费标准变更;(3)领取年龄、方式变更;(4)养老金给付申请;(5)受益人变更等。
此外,您还将新增以下权益:
(一)退保权益
您可以在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有效、养老金给付前的保单年度申请退保。第一个保单年度退保,退保金为退保时账户余额的97%;第二个保单年度退保,退保金为退保时账户余额的98%;第三个保单年度退保,退保金为退保时账户余额的99%;第四个保单年度及以后年度退保,退保金额为账户余额的100%。
(二)一次性领取权益
被保险人生存到约定养老金领取年龄,且被保险人退休并提供退休证明后,在原养老金领取方式基础上增加一次性领取方式,如果您选择一次性领取,领取金额为申请领取时账户余额。
五、变更后服务方式转变
(一)保单缴费
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后,若您的保单尚处于交费期,保险费将从您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定期扣交,请您确保账户余额充足以便能按时交费。交费的税收抵扣凭证您可以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获取申请和出具。
(二)退保金、养老金领取
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后,您的退保金及养老金将支付到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六、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
您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后,将遵循国家个人养老金制度及其税收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申请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流程
第1步:升级个人所得税APP至最新版本,选择“办税”-“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
第2步:点击右上角“授权管理”,开通授权;
第3步:扫描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二维码以录入扣除信息(缴费凭证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获取)”;
第4步:扫码成功后生成扣除信息;
第5步:选择申报方式,提交扣除信息。
七、服务通道
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信息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开户的商业银行渠道查询。
“掌上12333”查询方式:“掌上12333”APP下载并完成用户注册登录后,在“热门服务-更多服务”中找到“社会保障-个人养老金”,点击“个人养老金产品账户信息查询”,系统会显示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具体信息。
八、自助办理操作流程
您可以扫描以下二维码或关注“太平洋寿险”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等业务,其他未尽事宜,您可以拨打我司客户服务热线95500咨询。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