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简介
2024年5月,王女士到保险公司申请办理退保,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小刘在与王女士交谈中了解到,王女士的信用卡在一年前因其个人未及时还款而逾期,进而影响到个人征信,导致近期在申请购房贷款时未能通过审核。
因王女士着急购房过户,通过互联网认识了一位张女士,张女士自称是某征信公司工作人员,有“内部权限”可以对消费者的征信记录进行调整,只要王女士交一点“服务费”并提供个人证件就可以协助“修复征信”,甚至能够直接帮助办理贷款手续。王女士很动心,但因自己的资金都用来交了购房首付,于是打算把投保多年的保险退掉用于支付“服务费”。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小刘了解情况后,提醒王女士,凡是声称可以有偿“修复征信”都是骗人的,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向王女士普及了相关的金融知识。在小刘的耐心讲解下,王女士认识到自己遇到了骗子,并向小刘表示感谢,最终决定通过其他方式解决自己的资金需求。
■ 案例分析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4号 )第六条规定:“从事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第二十七条规定:“征信机构不得以删除不良信息或者不采集不良信息为由,向信息主体收取费用。”
近年来,一些非法组织或个人打着为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旗号,推出“修复征信”的代理服务,诱骗消费者,名为“修复征信”,实则牟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
本案中,王女士遇到的自称可以帮助进行“修复征信”的情形就是典型的骗局,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小刘的帮助下,王女士及时醒悟,避免了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 风险提示
警惕非法 “修复征信”陷阱,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小保在此提醒大家:
一是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消费者应根据实际需求,结合自身经济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避免"信用卡逾期"“消费贷逾期”等给个人征信带来影响。
二是防止个人信息外泄。消费者应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保护好个人金融信息和家庭信息,避免出现信息外泄、信息盗用等风险,给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
三是拒绝非法“修复征信”行为。不法组织或不法分子谎称征信机构,自称可以“修复征信”,不仅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甚至涉嫌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消费者应珍惜个人信用,警惕参与非法“修复征信”,避免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 案例简介
2024年5月,王女士到保险公司申请办理退保,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小刘在与王女士交谈中了解到,王女士的信用卡在一年前因其个人未及时还款而逾期,进而影响到个人征信,导致近期在申请购房贷款时未能通过审核。
因王女士着急购房过户,通过互联网认识了一位张女士,张女士自称是某征信公司工作人员,有“内部权限”可以对消费者的征信记录进行调整,只要王女士交一点“服务费”并提供个人证件就可以协助“修复征信”,甚至能够直接帮助办理贷款手续。王女士很动心,但因自己的资金都用来交了购房首付,于是打算把投保多年的保险退掉用于支付“服务费”。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小刘了解情况后,提醒王女士,凡是声称可以有偿“修复征信”都是骗人的,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向王女士普及了相关的金融知识。在小刘的耐心讲解下,王女士认识到自己遇到了骗子,并向小刘表示感谢,最终决定通过其他方式解决自己的资金需求。
■ 案例分析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4号 )第六条规定:“从事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第二十七条规定:“征信机构不得以删除不良信息或者不采集不良信息为由,向信息主体收取费用。”
近年来,一些非法组织或个人打着为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旗号,推出“修复征信”的代理服务,诱骗消费者,名为“修复征信”,实则牟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
本案中,王女士遇到的自称可以帮助进行“修复征信”的情形就是典型的骗局,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小刘的帮助下,王女士及时醒悟,避免了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 风险提示
警惕非法 “修复征信”陷阱,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小保在此提醒大家:
一是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消费者应根据实际需求,结合自身经济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避免"信用卡逾期"“消费贷逾期”等给个人征信带来影响。
二是防止个人信息外泄。消费者应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保护好个人金融信息和家庭信息,避免出现信息外泄、信息盗用等风险,给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
三是拒绝非法“修复征信”行为。不法组织或不法分子谎称征信机构,自称可以“修复征信”,不仅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甚至涉嫌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消费者应珍惜个人信用,警惕参与非法“修复征信”,避免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