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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

以案说险: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吗?

【案例】

赵先生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年金保险,60岁起每年可领取生存金,直至终身。赵先生感觉买的这份保险很不错,就在某论坛发帖,在帖子末尾直接附上了自己的保险合同和身份证原件图片。

一个月后,一位自称“赵先生”的人员到保险公司要求办理退保手续,因其与证件照相貌差别较大,工作人员立即通过系统留存电话与赵先生本人进行核对,赵先生反馈并无退保意愿,也未委托他人办理退保,工作人员当即拒绝了自称“赵先生”人员的退保申请。

事后赵先生亲自到保险公司感谢工作人员的敬业、负责,工作人员也向他当面讲解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知识。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亨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本案中赵先生网上发帖将个人信息公开,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工作人员在认识到客户的信息可能被他人盗用,有可能危及客户的信息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后,果断采取措施,保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友情提醒

个人信息泄露有可能造成难以换回的损失,广大消费者需要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尽量不要在网上公开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