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寿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重大事项)2010年8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甬保监罚[2010]18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我宁波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0年1月-6月,宁波分公司通过在银管员工资中虚列绩效工资的方式套取资金挪作他用。上述事实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宁波保监局决定给予我宁波分公司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