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寿险临时信息披露报告(重大事项)2013年2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于2013年4月17日下达的《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保监罚〔2013〕21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我重庆分公司在2012年2月至3月间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银行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重庆保监局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对我重庆分公司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