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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

太保寿险临时信息披露公告(重大事项)2016年3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大连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连保监罚〔2016〕15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我大连分公司存在下列违法行为:
    一、2014年发生的9笔业务招待费和办公用品费存在核算经济事项与实际不符的问题;
    二、存在欺骗投保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和第一百七十二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大连保监局对大连分公司处以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更新日期: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