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寿险临时信息披露公告(重大事项)2019年1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8〕6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浙银保监罚决字〔2018〕12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我浙江分公司因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浙江银保监局对我浙江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5万元。
更新日期: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