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寿险临时信息披露公告(重大事项)2022年1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银保监罚决字〔2021〕80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我云南分公司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九)项、《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项、《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保监发〔2012〕87号)第七条、《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2〕87号)第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云南监管局对我云南分公司罚款39万元。
更新日期: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