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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

太保寿险临时信息披露公告(重大事项)2022年4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予以披露。

根据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对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年限的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末,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审计服务年限期满。根据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开选聘结果,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已于202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于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7月29日完成《2022年度审计项目合同》签署。


 更新日期: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