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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

太保寿险临时信息披露公告(重大事项)2024年4号

2024年4月15日,海南分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琼金罚决字〔2024〕83号)。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琼金罚决字〔2024〕83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海南分公司诱导保险代理人从事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未及时给部分销售人员注销执业登记、未建立代理业务定期核查制度及核查结果未计入代理业务合规经营档案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三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三十八条,《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海南监管局对海南分公司作出警告并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上述行政处罚对本公司的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海南分公司已针对处罚问题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并将持续完善合规经营,切实提高内控管理水平。


 
更新日期:2024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