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寿险临时信息披露公告(重大事项)2025年5号
2025年4月29日,江西分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赣金监罚决字〔2025〕77号)。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赣金监罚决字〔2025〕77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江西分公司2022年至2023年期间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江西监管局对江西分公司责令改正,处罚款43万元。
上述行政处罚对本公司的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江西分公司已针对处罚问题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并将持续完善合规经营,切实提高内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