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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

太保寿险临时信息披露公告(重大事项)2025年6号

2025年7月11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寿险”)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金罚决字〔2025〕151号)。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太保寿险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金罚决字〔2025〕151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2023年4月至6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对太保寿险开展现场检查,指出太保寿险在2022年至2023年3月期间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太保寿险警告并罚款353万元。

上述行为均发生在2023年3月之前。针对前述事项,太保寿险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将持续完善合规经营,切实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太保寿险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后续太保寿险将严格执行监管规定,确保各项经营活动全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更新日期: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