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寿险临时信息披露公告(重大事项)2025年7号
2025年7月9日,河南分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豫金罚决字〔2025〕119号)。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豫金罚决字〔2025〕119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河南分公司2021年期间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河南监管局对河南分公司处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行政处罚对本公司的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河南分公司已针对处罚问题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并将持续完善合规经营,切实提高内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