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寿险临时信息披露公告(重大事项)2025年10号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决定公司修订的《公司章程》获监管机构核准后不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有关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2025年11月24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金复〔2025〕671号),公司自核准之日起不再设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自动离任。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