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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

太保寿险临时信息披露公告(重大事项)2026年1号

2025年12月23日,宁波分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金罚决字〔2025〕113号)。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金罚决字〔2025〕113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宁波分公司2023年1月至2024年9月期间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合同以外利益,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宁波监管局对宁波分公司罚款90万元。

上述行政处罚对本公司的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宁波分公司已针对处罚问题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并将持续完善合规经营,切实提高内控管理水平


 
更新日期: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