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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

太保寿险临时信息披露公告(重大事项)2026年3号

2026年1月27日,吉林省分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吉金罚决字〔2026〕3号)。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吉金罚决字〔2026〕3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吉林省分公司2023年6月至2025年3月期间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吉林监管局对吉林省分公司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行政处罚对本公司的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吉林省分公司已针对处罚问题开展相关整改工作,并将持续完善合规经营,切实提高内控管理水平


 
更新日期: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