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太平洋诚信二号
另类投资型产品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管理的养老保障产品认购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资产”)发行的太平洋诚信二号另类投资型产品(以下简称“诚信二号产品”)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4年12月22日我司以管理的养老保障产品资金出资认购太保资产发行的“诚信二号产品”,认购金额人民币1.4亿元。该交易为公司作为养老保障产品管理人的正常投资行为,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诚信二号产品”资金100%投资于太平洋-上海城市建设与改造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以下简称“项目资产支持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由上海虹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诚信二号产品”以管理、运用或处分产品资产形成的收入作为产品收益。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我司与太保资产共同受控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我司委托太保资产进行养老保障产品资金的管理运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太保资产是国内资本市场大型机构投资者之一,受托资产管理总规模约6600亿元,业务范围涵盖固定收益投资、权益投资、境外投资、基础设施及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诚信二号产品”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诚信二号产品”根据产品结构、产品期限、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投资收益率。本次认购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交易。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诚信二号产品”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投资于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的优先级,预期投资人收益率为7.3%。
(二)交易结算方式
“诚信二号产品”在结算时,回购款收益通过强制赎回的方式实现,清算收益在产品清算完毕后实现,优先级投资收益在产品收益分配日实现。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诚信二号产品”在满足产品成立条件时成立,成立日期为2014年12月22日。本产品的期限在所投资计划不展期的情况下为3年,在所投资计划展期的情况下为5年。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2014年12月12日,我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关于各组合配置“诚信二号产品”的议案进行了临时通讯表决,议案获全票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2014年10月22日,我司召开重大项目评审会议,针对“诚信二号产品”的融资主体资质、评级、投资期限、主要风险点进行审议。2014年12月12日,我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关于各组合配置“诚信二号产品”的议案进行临时通讯表决,认为该产品各项要素符合监管规定,投资风险可控,达到公司投资要求,全票通过议案。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特此公告。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