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保监会官网发布信息显示,发改委、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保险业支持重大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特别提到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支持保险机构通过债券、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重大工程投资,满足重大工程建设融资需求。此外,对保险资金参与重大工程建设的符合规定的投资收益,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给予税收优惠。
由于保险资金具有投资周期长、单笔规模大的特点,这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非常吻合,而此前,保险资金在参与范围、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困难。
《意见》在保险资金长期运用上有着重大创新,主要体现在鼓励保险资金投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债券、发行重大工程建设投资基金、拓展重大工程建设投资空间和创新重大工程建设投资方式等方面。
保监会要求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支持保险机构通过债券、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重大工程投资,满足重大工程建设融资需求;研究放宽保险公司投资重大工程建设的单一资产集中度比例,为其提供长期稳定资金;同时,鼓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起设立资产支持计划,推动铁路、公路、机场等交通项目建设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探索保险资金参与重大工程银团贷款,降低融资成本。
《意见》提出,将推动有条件的保险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提升保险机构的风险甄别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保证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保险接入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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