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目前正在对政策进行跟踪和研读,也相信公司的组织架构、投研团队及投资理念都能够符合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特性。”一位自2007年就参与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养老机构相关人士表示,在过去的七八年间,保险机构已在企业年金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6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自6月30日起至7月1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指出,养老基金投资将以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为原则,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保险机构将发挥作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五项。这次《办法》规定投资运营的基金专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具体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而其他四项社会保险基金,在制度上规定是当期收支基本平衡,所以虽然也有一些资金结存,但不是这次《办法》规定的范围。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累计结余3.18万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0.38万亿元,合计约3.5万亿元。除去用于当期的待遇支付或支付准备的资金外,预计当前全国可纳入投资运营范围的资金总计约2万多亿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6月30日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显示,2009年-2014年,投资范围限定为国债和银行存款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益率,均低于同期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投资收益水平明显偏低。
《办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基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管理运营架构。各地方养老保险基金的运用会由政府作为委托人,通过与受托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合同,受托机构与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合同、与投资管理机构签订投资管理合同,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资产保管与增值。
此前,有传言称受托机构将是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而实际上,目前广东等地确实已将养老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运营。同时,《办法》中还明确规定托管机构应为商业银行;投资管理机构,是指接受受托机构委托,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资产管理业绩、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负责养老基金资产投资运营的专业机构。因此,保险机构将有望以投资管理机构的身份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
“目前投资管理机构的资质审核还是基于之前参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名单,但未来可能会有新的具备资质的机构加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参与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保险机构有7家,分别是华泰资产、平安养老、太平养老、国寿养老、长江养老、泰康资产和人保资产。
“养老金投资改革符合现今大资管的趋势,目前以保险业的投资经验,能够做好这样的资金管理。”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称,参与此类资金投资管理的机构,应与企业年金投资机构的管理类似,由相应国家部委进行主要的监管工作。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也表示,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保险机构还是要发挥专业优势,争取把投资与产业链建设挂钩,在实现投资收益之外,也要尽量去实现养老产业的基础建设,推动养老产业的整体发展。
养老金入市影响平缓
资本市场对于养老金入市期待已久,《办法》坐实了之前的市场传言。
根据此次《办法》规定的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投资原则,养老基金仅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企业债、股票等。但养老基金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按目前可纳入投资运营范围资金约2万亿元计算,意味着可能有约6000亿元的资金逐步进入股市,面对目前中国跌宕起伏的股市,如何控制风险,保住全国百姓的养老钱就显得尤为重要。
“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市30%的上限比例,重点就是合理控制投资风险。”6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在实际运营中,进入股市的基金规模和时点不是由政府来直接操作的,而是由授权受托的市场机构来具体运作,而且也不可能很快达到投资比例的上限。“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对股市会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平缓和循序渐进的。”李忠说。
对于关涉国人养老大事的养老金入市,相关部门还是相当谨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在解读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相关问题时表示,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办法》对严格控制风险已从各方相互制衡、合理资产配置、建立风险准备金等五个方面作了制度安排和政策规范。
“除《办法》规定的五个方面外,在监管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后续还将出台更细化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金维刚说。
摘自中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