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企业年金委托人及受益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1号),以及人社部新制定的《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8号),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养老”)作为长江金色交响(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金色交响计划”)的受托人,对金色交响计划进行了变更。并已获得人社部批准确认(详见人社厅函[2014]145号),主要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1、金色交响计划优选配置组合投资管理人变更为长江养老,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由0-25%调整为0-30%。
2、金色交响计划下增设安稳回报组合,在特定运营规则前提下为委托人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该组合在控制本金损失风险的前提下,以绝对收益为目标,满足委托人低波动、绝对收益的投资需求。
3、为进一步完善金色交响计划的产品投资管理人的激励约束机制,调整计划下投资管理合同续约条款。
4、为平滑管理费支付对计划管理的冲击,调整计划下管理费支付频度为月度。
5、根据《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4号)、《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3号)有关规定调整计划投资组合的投资范围。
金色交响计划变更后的产品材料,包括受托管理合同、托管合同、投资管理合同、投资组合说明书、变更条款对比说明,您可登陆我司网上受理系统查看下载,下载地址:
https://net.cj-pension.com.cn/ent/prelogin.do。
各企业年金委托人及受益人对本公告事项有不清楚的地方,以及需要进一步了解金色交响计划和服务详细信息的,敬请与长江养老联系。
特此公告。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