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顶层设计已基本成型。
证券时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7月中旬,央行召集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开会,就尚未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进行沟通交流。
接近央行的人士表示,这份文件随时可能会发布。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补充
在这份《指导意见》中,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轮廓被清晰勾勒出来。该文件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义、发展原则、监管原则、监管重点以及监管合力。
在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意义的阐述中,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位为传统金融的补充,强调传统金融是主流。作为补充的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本质,因此仍需要加强监管。
《指导意见》还明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原则为服务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经济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实行公平竞争和监管自律。
一位互联网金融行业研究人士表示,《指导意见》透露的信息与此前在坊间流传的央行态度基本一致,监管部门不希望看到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机构展开正面竞争,希望互联网金融在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小微、个体领域发挥作用。该文件既给互联网金融划定了地盘,又为互联网金融创新和业务发展留足了空间。
协同监管
至于市场关注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方式,《指导意见》中明确为制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和创新监管。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称,监管部门将会建立基本的监管制度和标准,把互联网金融按照第三方支付、网贷(P2P)、众筹、互联网保险等进行分类,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各部门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协作监管。支持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创新,应该会在发展的原则和风险控制原则下进行。
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点将为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和互联网保险等五大领域。
按照该文件,对互联网金融具体的监管内容大致为,建立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制,严格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明确风险提示,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加强反洗钱,加强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数据统计工作,加强财税扶持政策,以及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工作等。
在监管自律方面,将依托新成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进行。未来要设立互联网金融网站,有可能需要先申请加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才能申请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资格。
互联网支付监管加码
按照该《指导意见》,互联网支付应该坚持小额、便利的原则。业内人士分析称,这意味着大额支付、大额投资理财将明确不是互联网支付的发展方向,央行此举意在倒逼第三方支付回归小微支付的定位。
央行对互联网支付的态度在今年3月份始见端倪。今年3月,央行已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了《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和《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个人支付账户的转账、消费额度设限。
对于网络支付的定位和基本宗旨,央行当时的阐述为:互联网中的网络支付应始终坚持为电子商务发展服务和为社会提供小额、便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