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许多国家基本养老都遭遇到了财务可持续性的挑战。各国愈来愈认识到单一制度本身的局限性问题,没有一种制度能“毕其功于一役”。而通过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以减轻对单一社会保险的财务压力,并确保民众退休生活的基本所需,逐渐成为全球共识。立足中国实际情况,当前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改革的突破口,就是大力推动企业年金发展,而推动企业年金发展亟需突破解决五个关键问题。
“富人俱乐部”?
当前社会上存在一种议论,认为建立企业年金的几乎都集中在经营效益较好的国有垄断企业,企业年金制度成了“富人俱乐部”。并据此认为,企业年金制度加剧了社会财富分配不公,扩大了社会上贫富差异的两极分化,应当加以限制。应该承认,当前参与企业年金的主体确实以效益相对较好的企业为主,其在国有企业中的占比较其他类型企业要高。但若因此而将企业年金与“富人俱乐部”划等号,则说明社会上对企业年金的认识还存在偏差。
首先,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中,企业年金的制度定位或诉求主要是解决“效率”问题,而不是基本养老所承担的“保基本”的公平问题。企业年金所追求的公平正义集中体现在通过具有一定差异的普惠,从整体上改善退休人群养老金水平的公平性,而不是完全平等的“大锅饭”式的普惠。
其次,造成国有垄断企业具备能力和条件优先参与企业年金的根源,是我国现行收入分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企业年金的发展现状体现了这一问题,但并非是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源。如果要求企业年金制度来保障公平,包括通过企业年金制度来解决所谓垄断企业的收入分配的问题,这就有点本末倒置。事实上,企业年金制度作为一种延期支付手段,其信托型、基金积累、缴费确定性等安排能够避免国有垄断企业一味提高福利待遇并将养老责任推给国家的短视行为,是有利于完善收入分配体系的。
再次,从国内外实践来看,企业年金制度如果是以自愿为基础的,那么在其发展初期大都是效益较好的企业先行建立的,这也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客观规律。随着经济发展,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企业年金制度设计,增加企业年金制度的弹性和张力,降低中小企业参与企业年金的门槛,将有效扩大制度覆盖面。
以上海企业年金发展实例来看,上海企业年金制度起步较早,给予了较好的税优政策。自1994年开始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经过10多年的发展,目前参保企业类型众多,参保职工覆盖面较广,中小企业已成为年金市场的参与主体。从长江养老2011年末企业年金发展统计可以看到,一方面行业分布较为分散,并未集中在垄断行业;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为参保主体,10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占全部参保企业的86%。
因此,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社会正确认识企业年金作为自愿型补充养老制度的基本特性,对有条件、有能力为职工建立年金的企业应当给予足够的尊重。同时,要通过加快发展来解决企业年金制度中存在的参与主体不够多、覆盖率面不够广的问题,而不是因噎废食。可以说,通过发展一定会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这个制度。
增强制度弹性
据相关机构2011年的一项薪酬福利调查报告显示:24%的领先企业在中国为员工提供补充养老计划;大约27%的补充养老保险是通过企业年金制度实现的,其余的分别为非年金信托模式、商业养老保险模式、银行模式以及内部记账模式。
虽然调查报告的对象可能更多的是跨国企业和民营企业,但调研结论依然可以带来思考。面对市场上客观存在的养老需求,由于企业年金的制度弹性不足,难以满足多元化的养老需求,从而将部分需求挤出了企业年金制度,转而选择更具灵活性的非年金计划。因此,作为自愿型的制度,年金应当满足企业和职工多元化的需求,从而将更多的养老意愿纳入企业年金范畴,吸引更多的群体进入企业年金。这就要从增强年金制度的弹性与激励因素两方面入手,来增加年金制度的吸引力。根据市场上反映的实际需求,可以进行一些尝试创新:
——补偿年金:为解决中人和特殊人群补偿问题,允许放宽缴费额度限制,可在缴费环节对中人和特殊人群给予一定额外缴费额度;
——保留年金:放宽缴费资格限制,允许保留账户能够继续缴费,避免离职员工利益受损,小额账户被管理费侵蚀;
——简易年金:简化计划建立的流程,放宽对于年金方案的合规性条件审核,为中小企业或者自雇者提供便利高效的年金计划;
——专家年金:对于企业高级专家、劳模等为企业和社会做出了贡献,奖励和补偿不再通过基本养老保险由全社会来负担,而可通过企业年金由对应的政府和企业来负责,解决人才激励问题;
——全功能账户:增加年金账户用途及放宽领取,允许因大病取款;允许困难情况而借款;允许利用年金账户抵押贷款;打通年金与公积金、其他养老个人账户之间的对接机制,成为转移接续平台。
优化税优政策
税收优惠之于企业年金的重要性就如同引擎之于汽车。优化税优政策不仅仅是简单提高税优额度,更重要的还在于良好的税制设计。以美国为例,一般来说,享受税优的养老金计划必须符合公平性的格式要件,包括无歧视、最低覆盖、最低参加要求等等,以避免在计划的缴费或者给付方面偏向利于高薪雇员。美国政府设置了各种公式来测试养老金计划的这三方面内容,比如高薪员工现期收入和延期收入的占比,低薪员工现期收入和延期收入的占比等。通过测试的即为适格计划,可享受税优;反之,则为非适格计划,不享受税优。
借鉴美国的这种做法,优化税制设计就是既要将企业年金制度与税优政策相结合,又要松绑,从而给予年金更多的创新空间,以符合企业的需求,释放年金制度的潜藏能量。同时,通过税制设计将税优给予符合政策导向的计划,提高税优政策的瞄准度,使企业的目标和社会公共的目标更有机地协调起来,既促进制度对企业和职工的吸引力,同时又能够达到政府想要的目标。
考虑到企业年金现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税优政策应当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对于个人缴费部分,考虑到是当期缴费,且到60岁以后才能领取,建议给予个人缴费部分免税的税优政策;对于企业缴费部分,可以按平均个人账户余额实行税优额度累退,也就是对于积累比较少的企业给予更高的税优激励。从长江养老2011年末管理的企业年金统计数据来看,年金资产规模100万以下的企业数量占比为77%,这说明企业年金发展还处于初期,大多数企业积累还不充分。按人均账户余额实行税优额度累退,一方面可以鼓励企业在建立初期快速扩大企业年金的积累,提高职工养老金水平;另一方面将税优给予了更需要财政帮助的企业。
支持投资创新
从国内长期性资金的市场化运作来看,全国企业年金最近5年的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为8.89%,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为10.25%,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5.72%,都高于同期通胀水平3.7%,可以说市场化运作有效实现了资金的保值增值。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与其他长期性资金相比,企业年金在投资渠道相对狭窄、投资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况下取得的投资表现是可圈可点的。
企业年金的未来要取得更好的投资表现,投资范围的拓宽是必行之路,尤其在抗通胀的产品、在另类投资,包括基础设施投资等方面,使广大的企业和职工能够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的红利和改革开放的成果,实现共享共赢。
推进整合设计
建立第二支柱如同建立第一支柱,从精力到政策也需要先期投入,也就是机会成本。有些观点认为,需要先将第一支柱搞好,才有精力和条件来发展第二支柱。从短期来看,这样做确实收益最大、见效最快。但从长期来看会加重第一支柱的财务负担和债务风险,并且也会挤压人们对第二支柱的需求,压缩多层次的发展空间。同时,必须看到,在第二支柱未完善的基础上,若忽视基本养老又会影响到人们的退休生活,可能会引发社会问题。
因此,企业年金要取得更大的发展,必须纳入到多层次的大格局当中进行定位和整合设计,尤其是要统筹基本养老和补充养老,也就是企业年金第二支柱的协调发展,建立一个有效的对接机制。
一个思路是,可以在整体替代率不变或者提升的基础上,考虑让企业年金在替代率发挥、税收优惠、缴费方面获得更大的支持力度,引进半强制甚至强制的缴费配比,从而实现“基本养老渐退,企业年金渐进”,“社会无波动,过渡无缝隙”。比如,考虑到当前基本养老缴费过高,压缩了企业年金的发展空间,可以在部分具备条件的省份开展试点,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中的1-2个百分点适度调降,转化为强制性和税优同步转移的企业年金,一方面避免了养老保障政策调整带来的社会波动,另一方面能使税优惠及广大中小企业,迅速扩大企业年金的覆盖面。
另一个更为积极的设想,是将基本养老的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分离,个人账户部分做实,转换成为强制性的企业年金,按照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来管理运作。而目前的企业年金可以作为一个附加账户与强制性账户合并。基本养老则主要以统筹账户为主。以这样的顶层设计,使得企业年金通过8年的市场化运作,其所取得的成效就可以为基本养老的个人账户做实所借鉴,真正地使基本养老营造公平、实现保基本,而企业年金发挥效率、保体面生活,依靠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力量共同解决社会养老保障的问题。
摘自《上海国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