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银监会、保监会及证监会联合颁布《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23号文”)及《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24号文”),在业内引起很大反响。
近日,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养老“)总裁李春平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此次企业年金投资渠道的放开,对行业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养老险公司在企业年金领域一直以稳健的投资收益著称,在基础设施债权投资项目等新开放的投资领域具有先发经验,使其在企业年金领域将更具竞争优势。
一直以来,企业年金基金盘桓在社保基金和商业保险之间,和商业保险如同“同系兄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去年10月,《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等保险资金投资范围扩大的有关政策相继出台后,企业年金何时开闸也成为资产管理市场关注的热点。此次两项新政的出台使政策终于落地。23号文规定,企业年金在原有投资范围外,还可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股指期货等。尽管相对于保险资金的投资新政仍略有保守,但已是大步伐迈进。
李春平表示,此前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主要有两大类,即固定收益类及权益类的产品,且多以公开市场的标准化产品为主,非标准化产品严格意义上来讲只能购买协议存款及投连险等。从企业年金的负债端来看,一方面,需要绝对的收益回报;另一方面,由于企业每一阶段都有退休的员工,对收益的稳定性要求也很高。而从企业年金的资产端来说,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资本市场的动荡行情造成企业年金收益波动性较大。尤其是在2011年股债双杀的情况下,企业年金的绝对回报率也受到影响,使近年来企业年金资产端和负债端难以匹配。
“此次23号文的发布,在强调稳健收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打开企业年金投资业务范围,使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工具更多、选择余地更大,对于提升和稳定企业年金的收益来说是极大的利好。”李春平表示。
但他强调,对于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人来说,此次新政的出台是机遇也是挑战,挑战在于把握风险和收益之间平衡。此前,由于企业年金的投资领域多为公开市场交易产品,产品信息透明度高,风险相对容易掌控。此次非标产品投资放开后,对投资管理人识别风险能力、信用风险管理能力等都提出更高要求。
此次的新政在金融行业逐步迈入大资管的背景下推出,养老保险公司与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以及期货公司等的合作将更加紧密。李春平表示,一直以来,尽管年金投资市场规模不大,但却是一个各类金融机构全面投资参与的市场,机构间的竞争早就展开,养老保险公司一直以稳健的收益在企业年金行业占有优势。
据了解,长江养老过去5年平均年回报率在5%左右。其中,2011年长江养老作为投资管理人管理的资产整体收益率在行业中排名第一,获得监管部门和广大客户的高度肯定。2011年,长江养老还在行业内第一个试点企业年金投资债权计划,购买了由太平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起的公租房债权投资计划,使其在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的投资上更具经验。
与23号文同时出台的24号文规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可发行养老金产品。“这是对企业年金的运营进行了制度创新。”李春平表示。
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市场主要以单一计划为主,即为某一企业单独制定年金计划。2011年,长江养老的“金色晚晴”“金色林荫”和“金色交响”3款集合计划获人社部批准发行,成为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最早试点,使更多的中小企业纳入企业年金的保障范围。
但无论单一计划还是集合计划都属“前端集合模式”,即由受托人发起的,包括一个账户管理人、一个托管人、若干投资管理人的运营模式,其中,集合计划的主体是受托人。而24号文规定的投资管理人发行养老金产品并发售的模式,则是“后端集合模式”,这意味着投资管理人可以发起一个标准化产品,由若干受托人或委托人来认购。
李春平表示,目前企业年金累计规模4821亿,共有2200个账户,其中部分账户金额只有几千万元,对年金企业来说运营效率较低、成本较高。“后端集合模式”可以提升企业年金的运作效率,使单一计划可以通过购买标准化产品的方式参与到企业年金中来。同时,投资管理人发行标准化产品,可减少同质组合数量,有利于充分发挥不同投资管理人在不同领域的特点和长处,促进差异化发展。实现养老金产品标准化和规范的信息披露要求,增加了投资的可比性,从而推动年金市场更加市场化运作。
“在大资管时代,各金融类别面临不断融合的趋势,产品收益不断细分,每个金融机构都需定位自己产品的核心竞争力。长江养老的定位是在养老金资产管理,将围绕养老金等稳健类的资产管理打造长江养老的核心竞争力。”李春平说。
近年来,长江养老尝试拓展业务范围。该公司近期已获得保监会对于拓展资产管理业务范围试点的批复,成为国内第一家获批开展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创新试点的养老保险公司,开展类似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养老资产管理业务,发起除年金外的养老相关产品。产品类别将不限于面向企业,还将发行面向个人的养老保障产品。
李春平表示,目前长江养老已经加快落实23号文、24号文,除着手完善投资制度外,长江养老已对市场上的可投产品进行分析,建立可投产品库,并确定自身投资策略。同时,加快相关专业人才的引进,提升另类投资能力。新政出台后,长江养老期待在购买产品的同时,能够参与到产品发行中,与银行、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共同发行针对企业年金的产品。
来自人社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达5.47万家,参加职工1847万人,积累基金4821亿元,基金规模年均增长超过30%。尽管发展势头良好,但作为我国养老体系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这条支柱仍旧太细、太短。
“企业建年金是对社会保障体系及员工养老的一种责任。”李春平说,“新政策出台有利于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运作,对未来职业年金的发展也将提供借鉴,对我国社保体系的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