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俱乐部”就像扣在年金参与者头上的一顶帽子,我们很想把这个帽子脱掉。不能因为现在做企业年金的企业效益相对较好,就把企业年金说成是“富人俱乐部”。任何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如果是以自愿为基础的,刚开始的时候都是效益好的企业先做。
媒体一提企业年金就说美国的401K规模有多少万亿,但国内企业年金很难大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外部环境还不是很好,舆论对企业年金也有不少片面认识。比如,企业一做年金计划就被扣上“富人俱乐部”的帽子,搞得大家做了也不愿意说。我非常希望和讯网和其他媒体朋友以后不要再把“富人俱乐部”的帽子扣在企业年金的头上。
税收优惠和制度弹性都需要
发展企业年金制度,税收优惠制度是不可替代的因素,回溯过去,在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还没有统一规定之前,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发展企业年金是给了优惠政策的,比如最高给予企业12.5%的免税、个人5%的免税,所以企业年金可以很快地发展起来。近些年,年金税优政策有趋紧之势,也是造成年金市场发展不如预期的一个主要原因。如果企业有意愿或者有条件做企业年金的,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它,并且通过政策引导它去做。
此外,这个制度发展需要弹性,它要让企业和员工愿意参与这个制度。如果不愿意,就要分析原因在哪里?比如,激励够不够?程序是否繁琐?以前,中小企业做企业年金就很麻烦,一个企业要找四个管理人,成本也比较高。美国有简版的401K(SIMPLE 401K),程序很简单。我们现在通过集合计划的方式来做,选择市场上最优秀的管理人,让中小企业也能享受到大型企业的待遇。长江养老是业内做集合计划最大的机构,有200多亿企业年金是以集合计划的方式在做,受到了广大企业和职工的欢迎。
企业年金更应当体现效率原则
不少人强调年金制度要体现公平性,强调企业搞年金制度要有高平差(限制最高缴费和最低缴费的倍数),有些地区已经制订了这方面的限制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年金的发展。一些市场化的企业变得比较没有积极性。在公平和效率间,我们一定要想清楚企业年金制度是解决公平问题还是解决效率问题。如果要企业年金制度保障社会公平,包括通过企业年金制度解决垄断企业的收入分配问题,我觉得这就有点缘木求鱼。
关于公平问题,其实完全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以引导,但绝不应该一刀切。以美国的企业年金制度为例,它分合格计划和非合格计划,合格计划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但必须符合一些公平性要约条件,比如无歧视、最低覆盖和最低参加要求。也可以有非合格计划,但不给税收优惠,这个制度就越做越活。其实,企业年金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问题很多,可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也很多,各种方式都可以讨论,关键要有人重视,有人关心,有人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