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司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下午好!非常荣幸参加今天的论坛,我作为企业年金的从业者,希望跟大家分享一些对企业年金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的看法。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推动企业年金发展需要突破解决的五个关键问题》。
第一个,企业年金的“摘帽”问题。“富人俱乐部”就像扣在年金参与者头上的一顶“帽子”,我们很想把这个帽子脱掉。我想说三个观点,1、不能因为现在做企业年金的企业效益比较好,就把企业年金说成是“富人俱乐部”。任何国家的企业年金制度如果是以自愿为基础的,他在刚开始建立的时候都是效益比较好的企业先做,这是一个客观规律。我们对于有条件、有能力做年金的企业应当给予足够尊重,而不是给它扣上一个“富人俱乐部”的帽子,搞得现在企业做了年金也不太愿意说。
2、公平和效率之间,我们的养老保障制度是有不同的制度定位和诉求的,基本养老更多的体现在公平,企业年金可以兼顾公平,但是更多的是要体现效率。如果要求企业年金制度来保障公平,包括通过企业年金制度来解决所谓垄断企业的收入分配的问题,这就有点本末倒置,或者说是缘木求鱼了。
3、还应该看到的是,现在参与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比较少,覆盖面还不够宽,是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当中存在的问题,解决之道应该是加快发展,而不应该是因噎废食。
我想给大家一个实例,我们统计了一下2011年的数据,大家可以看到,上海企业年金行业覆盖面是非常广泛的,跨度十几个行业,并非局限在某一两个行业,同时在一百人以下的中小企业也占据了参与制度的绝对主体。上海的企业年金发展比较早,92年开始,地方上也给了一些比较好的税收政策。所以我想完全可以肯定的说,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集中于少数企业的现象就会改变,通过发展一定会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到这个制度当中来。这是我认为第一个应该解决的问题,就是企业年金的“摘帽”问题。
第二,企业年金制度弹性的问题。我和翰威特咨询顾问交流的时候,他们给我提供了这样一份调查报告。这个报告调研的对象可能更多的是跨国企业和民营企业,但是这个数据可以给我们带来一些思考。调查数据显示,24.7%的领先企业为了提高竞争力为员工提供了补充养老计划,大约有27%是通过企业年金制度实现的,其余的是通过非年金的信托或者其他的方式来实现的。跟他们交流的时候,没有选择企业年金的一些原因,是在于企业年金的规定比较严苛。所以我们想提一个建议,企业年金制度如果作为一个自愿型的制度,就一定要分析企业和员工参与这个制度的原因,企业和员工愿不愿意参与这个制度?他们不愿意是什么原因,是激励不够、还是参与的方式不够方便、还是其他的一些原因。所以我们想增加企业年金的弹性和激励的因素是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PPT上的内容我不逐一谈了,有一些是我们企业的呼声,包括刚刚王建董事长也谈到的,建立补偿年金的问题;包括对于中小企业、乃至自雇者建立简易年金的问题,还有建立全功能账户的问题,比如说20岁到60岁这么长时间的年金能不能拿来做其他的用途,比如说抵押贷款,这个制度要对企业和员工有吸引力的话,适当的增加他的弹性和激励的因素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目前为止还是一个自愿型的制度。
第三,企业年金的税优政策,谈企业年金离不开税优政策的话题,这确实是一个不可替代的因素。我这里想举美国税优政策的例子,这不仅仅是提高额度的问题,还有良好的税制设计的问题。美国的年金分合格计划和非合格计划,美国享受税优的养老金计划必须符合公平性的格式要件,包括无歧视、最低覆盖、最低参加要求等等,美国国内税收法对合格计划进行测试的公式很精细,对于高薪员工现期收入和延期收入的占比,低薪员工现期收入和延期收入的占比等都要进行测试,如果通过了测试就给你税优政策,如果没有通过就不给你税优政策。其实我们的企业年金制度和税优政策既要结合,又要松绑。我们要给制度更多的空间符合企业的需求,而在税优政策上给定向,财政部门或者税务部门担心税优没有给到你想给的人,你就可以在税收政策上做一个定向的安排,使我们企业的目标和社会公共的目标能够更有机的协调起来,既促进制度对企业和职工的吸引力,同时又能够达到政府想要的目标。
就企业年金的税优政策,我个人给出的建议是:对于个人缴费部分,考虑到他是当期缴费,要到60岁以后才能领取,而且考虑到企业年金现在还是发展的初级阶段,我们希望给予个人的缴费部分以免税的税优政策。对于企业的税优政策,我提一个想法,不一定对,希望跟大家交换。可以按平均帐户余额实行一个税优的累退这样的设计安排,实际上对于积累比较少的企业完全可以给予更高的税优的激励。这里面也可以给大家一个统计的数字,我们也统计了,在我们管理的企业年金里面,企业的积累规模在一百万以下的占比也在七成以上,有70%以上的企业它的积累还没有达到一百万,所以这么一点积累额在发展的初级阶段,税务部门是不是能够考虑给予更多的支持呢。
第四个问题,投资创新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不想多说了,谈两个观点。第一,大家可以看一下数据,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率从2007年到现在是8.89%,全国社保是10.25%,保险资金是5.72%,CPI是3.7%。与其他的长期资金相比,企业年金在投资渠道相对狭窄,投资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况下,它的投资表现是可圈可点的,这也是反映了我们市场的一个效率。
第二,在投资方面,大家也可以看到,目前来说,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是最狭窄的。当然我们也很高兴得知,监管部门正在推动企业年金投资范围的拓宽。我们认为企业年金的未来要取得更好的投资表现,投资范围的拓宽是必行之路,尤其在抗通胀的产品、在另类投资,包括基础设施投资等方面,可以有更大的空间,使我们广大的企业和职工能够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些红利和改革开放的成果。
最后我想谈的一个问题,企业年金需要解决的,可能我个人认为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整合设计的问题。我们要把企业年金能够真正的作为职工退休养老收入的重要成分,作为养老保障体系重要的支柱来加以重视、关注和讨论。企业年金要取得更大的发展,必须纳入到多层次的大格局当中来定位和整合设计,尤其是要统筹基本养老和补充养老,也就是企业年金第二支柱的协调发展,建立一个有效的对接机制。
这里无论是在缴费率、缴费替代率、税收政策的安排以及制度设计的目标上,基本养老制度和补充养老制度的设计都要有一个有效的衔接。我也提出来,希望监管部门在整体替代率不变,或者是提升的基础上考虑让企业年金在替代率作用的发挥上,税优的支持上,包括缴费方面有更大的支持力度,引进半强制甚至强制的缴费配比。刚刚我们也看到有很多省份基本养老结余是非常多的,我觉得有条件的省份也可以开展一些试点,可以对基本养老的缴费比例适当的下降,能够平移到企业年金,迅速扩大企业年金的覆盖面,推动企业年金制度的快速发展。
更积极的一个设计我想是这样的,我们刚刚谈到了统帐结合的基本养老制度,统帐不但是结合,而且统和帐是处于混用的状况。我个人认为,当然这个观点并非我一家之言,也有很多专家学者持这样观点,我个人也是非常赞成。对于基本养老的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这两部分的制度理清楚,对于个人帐户的部分做实,真正的做实,做成强制性的企业年金,按照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来运作。同时,我们目前的企业年金可以作为一个附加,目前企业年金运作的一些成效可以为基本养老的个人帐户做实所借鉴,真正的使基本养老营造公平,保基本,企业年金发挥效率,保体面生活,依靠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力量共同解决社会养老保障的问题。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观点,我服务的机构长江养老也是专注专心做企业年金的机构,我们在这个过程当中也是有很多的体会,我们也希望在中国的养老金市场上作为一个重要的参与者,践行者和创新者。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