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正在由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做进一步修改,预计3月底将再次上报国务院。个税起征点预计将提高为2500元或3000元,税率级次将减少为6级税率。
《第一财经日报》3月21日获得国税总局消息对此进行报道。
报道引述国税总局未具名人士称,个税起征点将提高为2500元或3000元。两会期间不少代表、专家提出的“以5000元为起税标准”实行可能性不太大。而税率级次将减少。目前,我国实行的是9级累进税率,税率从5%到45%,修改后或将减少为6级税率。
我国自1981年开征个人所得税,此后个税起征点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一直维持在800元的水平,2005年和2007年国家分别两次调高个税起征点,最终至2000元。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物价的上升,长期不变的税赋标准,非但没有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还使众多工薪阶层成为该税种的主要承担者。
今年两会前夕,温家宝总理在与网民交流时明确表示今年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表示,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均对个税调整建言。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提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该指数化,并与通胀水平挂钩;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东生表示,个税起征点应提高到5000元,其议案已获受理。
上述表态进一步强化了民众期待。但官方表态一直较为谨慎。
3月20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最新表示,2011年将进一步优化税收制度改革,要进一步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类结构和层次,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