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资讯
长江养老与年金中心正式签订上海市企业年金资产移交协议和账户移交协议
为落实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颁行的《关于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的意见》(2007年12号文)的要求,切实做好上海市原有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整体移交工作,在上海市政府、市金融办和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的指导支持下, 2008年1月26日上午,在上海社保局主持下,长江养老和上海市企业年金中心正式签署了上海市企业年金资产移交协议和账户移交协议。
冯国勤常务副市长参加签约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上海市社保局蒋卓庆局长、鲍淡如副局长、上海市金融办方星海主任等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