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购太平洋国际电力债权投资计划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披露信息分类:重大关联交易
披露报告字号:临披2016004
披露时间:2016年4月18日
公告内容: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发〔2010〕7 号) 的有关规定,现将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有资金出资两千万元认购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保资产”)发行的太平洋-国际电力债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国际电力债权投资计划”)重大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
关联方名称: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39楼
法定代表人:霍联宏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定价政策
“国际电力债权投资计划”根据产品增信措施、产品期限、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投资收益率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三、交易目的
本公司认购太保资产发行的“国际电力债权投资计划”,为公司的正常投资行为,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四、审批流程
本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授权议案,对本公司自有资金认购太保资产发行的债权投资计划,且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三千万元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执行。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授权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议案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股东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6年3月30日,本公司自有资金投资决策委员会针对“国际电力债权投资计划”的融资主体资质、债项评级、投资期限、主要风险点进行审议,作出同意自有资金认购“国际电力债权投资计划”的决议。
五、对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交易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