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发展,给老年人增加养老选择,中国保监会于近日发布了一项《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了所有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以及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四省的部分地级市。
据了解,所谓的反向抵押保险,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便获得抵押房产的处置权,处置所得会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的相关费用。
“以房养老”的举措自推出两年以来,似乎并未受到广泛响应,相反,还被业内人士认为是遭受了冷遇。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共有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试点并完成了承保手续。”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曾介绍道。
然而需要关注的是,“以房养老”既已受冷遇,为何监管部门却仍要扩大其试点范围呢?
在监管部门看来,只要能够满足一部分老人的需求,哪怕仅有一单业务,也是成功的。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所副研究员王桥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严重,保监会也很看好这一市场。在她看来,这一业务主要针对于那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失独老人、“空巢”老人以及单身的高龄老人,尤其是不涉及房产继承问题的无子女老人。数据显示,目前,全中国的老年人口有2亿多,其中,空巢老人便占了一半人口。可见,这一市场还是很大的。
中研普华研究员危仁鹏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也指出,涉及观念等问题,“以房养老”短期内确实还只是一种“小众”选择,但也是养老模式的必要补充。
“由于目前国内"以房养老"欠缺相关的专业服务机构,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这些机构将针对不同城市、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更加科学可行的投资回报方案,利于"以房养老"的长期推广。”危仁鹏说。
而之所以选择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四省作为扩大试点,在危仁鹏看来,这主要是由于扩大试点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高,有条件适应“以房养老”模式的开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中,苏州、杭州和宁波分别排第三、四、五位。南京和无锡也分别排至第七、第八位。青岛则以人均可支配收入4.03万元位列第12名,济南位列第14名。而单单比较省会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为杭州,济南则排在了广州、南京、长沙之后,位居第5名,击败了21个省会城市。
保监会此前也表示,将优先考虑经济条件好、当地产市场较为规范的地区。由于试点地区房价的稳定系数也是考虑试点范围的一大因素,随着人均寿命的提高,以及对未来房地产估值的担忧,银行及保险公司还是有一定的顾虑,具有保值增值的一线房地产城市是推行“以房养老”模式的市场需求。
王桥还指出,从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发展情况来看,选择试点的这些城市的老龄化程度显现得比较厉害,市场需求和老龄化需要也较高。另外,这些城市的公共管理水平也较高,相关机构业务也能更好地衔接。
中国产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