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分类合并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下称“《52号文》”)及相关规定,现将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需分类合并披露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本季度需分类合并披露的关联交易总量及明细表
根据《52号文》规定,本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需分类合并披露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0.0010亿元,交易明细如下(单位:亿元):
序号 | 交易时间 | 交易对象 | 关联关系说明 | 关联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 | 合计 | |
类型 | 交易概述 | ||||||
1 | 2016年3季度 | 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 | 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 服务合同 | 人力资源服务费 | 0.0010 | 0.0010 |
二、本年度需分类合并披露的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2016年度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
|
交易类型 |
交易累计金额(亿元) |
服务合同 |
0.0029 |
合计 |
0.0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