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共享中心费用分摊协议》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2017-034)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太保”)于2017年2月28日签署了《共享中心费用分摊协议》(下称“《共享分摊协议》”)。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该交易构成本公司与中国太保之间的关联交易,且交易金额达到应当逐笔报告和披露的标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2017年2月28 日,本公司与中国太保签署了《共享分摊协议》,由中国太保指派IT共享中心(以下简称“共享中心”)为本公司提供IT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服务。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906200.000000万元整
关联关系说明:中国太保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构成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1707B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IT共享中心代表中国太保为本公司提供专业化IT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含IT运营标准服务,包括基础保障服务,基础资源服务等。服务提供方所提供服务的费用组成包括:
(1)基础设施等公用费用的分摊,基础设施公用费用分摊=机柜数*每机柜均摊费用。该费用标准每年调整一次,费用调整应综合集团实际成本和市场价格因素,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年度新增的计算、存储成本,网络线路费用。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四、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至本报告日,除本次交易外本公司与中国太保未发生其他新增关联交易。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