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华宝信托-通达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2017-35)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认购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发行的通达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通达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7年4月28日,我司与华宝信托签署协议,由我司以受托管理的保险资金认购华宝信托发行的“通达1号信托计划”,认购金额人民币合计50000万元。该交易为公司作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的正常投资行为,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通达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用于认缴由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GP设立的青海省战略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LP份额。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我司与华宝信托构成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
法定代表人:王成然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注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74,4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31241927F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通达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通达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根据基础资产、期限、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投资收益率及定价政策。本次认购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交易。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通达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份额300000万份,每份金额1元。我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实际买入50000万分,总计金额50000万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交易为人民币现金结算,我司应于2017年4月28日将交易协议规定的价款一次性地划入华宝信托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我司于2017年4月28日签署了认购“通达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交易协议,生效日期为2017年4月28日,履行期限与信托计划存续时间相同,期限3+2年,第3年末双方均享有一次加速到期选择权。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2017年4月27日,长江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关于各组合配置“通达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进行了通讯表决,议案获全票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2017年4月19日,长江养老投资管理部(二部)发起“通达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建议,由风险管理部门出具合规与风险管理审查意见书,针对“通达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融资主体资质、债项评级、投资期限、主要风险点进行分析和提示。2017年4月27日,长江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关于各组合配置“通达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进行临时通讯表决,认为该产品各项要素符合监管规定,投资风险可控,达到公司投资要求,全票通过议案。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资金运用日常关联交易年度授权的议案》,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单笔交易金额及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范围的情况下,由公司管理层执行。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