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1 )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24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发〔2010〕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规定,现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集团”)认购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长江养老-长沙城投棚户区改造债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长沙城投棚户区改造债权投资计划”)重大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
太保集团于2017年5月2日认购本公司发行的长江养老-长沙城投棚户区改造债权投资计划,认购金额3.3亿元。长沙城投棚户区改造债权投资计划已成功发行并起息。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90号交银金融大厦南楼
公司负责人:霍联宏
经营范围: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的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906200.000000万元整
关联关系说明:太保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太保集团与本公司构成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1707B
三、定价政策
“长沙城投棚户区改造债权投资计划”根据产品增信措施、产品期限、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投资收益率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
太保集团认购长江养老发行的“长沙城投棚户区改造债权投资计划”,为正常投资行为,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五、审批流程
本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批准太保集团与本公司之间就资金运用类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2017年内进行的预估交易限额,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预估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应的交易协议。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此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超出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预估授权的范围,无需再提请董事会审议。
六、对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交易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七、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至2017年3月31日,太保集团与本公司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0.0136亿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授权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议案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股东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