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乃至世界人口老龄化日趋加重的背景下,如何应对养老危机正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近日,由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主办的“保险与养老金改革创新:国际动态与中国实践论坛暨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上海举行。业内人士表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60岁以上的老人有2.3亿人,如果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养老金,金额就达5.5万亿元,这对国家财政是严峻考验,中国发展“多支柱”养老金体系已迫在眉睫。在未来的养老金改革中,商业养老保险将给国内保险业带来新的课题与机遇。
养老金体系亟待改革
在目前谈论养老金制度时,“三支柱”是个高频词。对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这一描述,最初来自世界银行的研究和推介。近年来,世界银行对全球养老形势的分析,又更进一步扩展为“五支柱”。
世界银行社会保护局首席社会保障专家、全球养老金部门负责人Robert J. Palacios在会上表示,养老金“三支柱”指的是公共养老金计划(第一支柱)、职业养老保险计划(第二支柱)和个人储蓄计划(第三支柱)。世行增加的两个支柱是“零支柱”和第四支柱。其中,“零支柱”是以消除贫困为明确目标的、从财政转移支付的基本支柱,第四支柱是“非经济支柱”,包括如家庭赡养、医疗服务和住房政策等更为广泛的社会政策。
据了解,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总体架构分为:储备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第一支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第三支柱——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即将建立)。累计余额合计为7万亿元。
人社部公布的最新的企业年金数据显示,2016年,企业年金参与率再次双双大幅“跳水”,职工参与率增长仅为0.37%,企业参与率增长仅为1.06%,创下历史最低水平。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所长郑秉文坦言,在中国“第一支柱”占绝对统治地位,但风险也最大。第二支柱无足轻重。第三支柱即将试点。“第一支柱中,2016年,中国人口每月平均养老金2240元,替代率45%。第二支柱共计105万人领取,其中,21万人一次性领取103亿元,人均49000元(按15年算,每年3267元,每月平均只有272元);86万人分期领取193亿元(人均约22441元,除以15年,每年1500元;除以12个月,每月平均只有125元)。因此,第二支柱可以忽略不计。”郑秉文表示,第二支柱参与率太低,第一支柱负担太重,可持续性有隐忧。
在郑秉文看来,在制度改革的起步阶段,“虚账管理”具有一定优势,财政负担不是很大。但随着规模不断扩大,20年后,“虚账管理”产生的财政负担接近(在5%记账利率下)甚至超过(在8%记账利率下)采取“实账”管理的财政负担。举例来说,假定改革元年为2015年,分别有N省和D省,分别有5%和8%两个记账利率,经测算,其减负能力均为99%,此后减负能力逐渐下降。改革头十年,“虚账”的减负能力基本都在60%。到了第26年(2041年)和第28年(2043年),N和D两省减负能力相继“穿底”,“虚账”负担开始大于“实账”负担。到了2050年,两省减负能力分别降至-28%和-24%(在8%记账利率下)。
“零支柱这种非缴费型的养老金,中国目前还没有,但各地已经做了不同的实践,主要是高龄补贴,由地方政府很碎片化地在布局。”郑秉文说道。
借鉴国外成熟经验
此前,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公布了一组数据,总体上看,三大支柱在养老保障体系的构成比例上严重失衡,其中,第一支柱约占养老金总量78%,第二支柱占18%,第三支柱只占4%。同期养老保障体系较成熟的国家,三大养老支柱所占比例通常为5∶3∶2或者4∶3∶3。
他表示,“实际上,我国13年来连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以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的替代率水平已经达到67%,已经超过原有的制度设计。”据了解,国际劳工组织建议养老金替代率最低标准为55%。
针对未来的养老金改革,郑秉文建议,中国可参考成熟国家的经验。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振堂在会上表示,就监管体系而言,美国依靠政府牌照准入系统,大部分州的专业护理机构需向政府申请床位牌照才可经营,且政府有专门监管机构定时督查,不符合监管的将予以处罚;与之相比,中国尚未形成完善的监管体系。在优惠政策方面,美国政府有长期贷款优惠政策,轻资产和养老地产投资分离;而中国在这方面仍处于较初期阶段,政府无长期贷款优惠政策。在参与者上市方面,美国有多家养老运营机构和养老地产信托上市,中国内地仅有几家养老运营机构在香港上市。
张振堂认为,“国内养老服务体系中支付体系单一、老人支付能力不足等现状,将为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供巨大发展空间。此外,行业受到的资本关注度会持续提升,大型并购案将不断发生。”
第三支柱将改变观念
业内人士表示,中国第一支柱很难长期“独大”,必须要促进三大支柱协调发展,特别是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金。
郑秉文对记者表示,十分认同政府首先将“第三支柱”作为改革切入点。“个税递延型养老险的推出最重要的是改变人们的养老观念。从由国家一手包办到个人筹划退休养老,这一改变十分关键。现在,人们的保险意识大幅增强,保险代理人团队可更好地推广产品。”
郑秉文同时希望,即将出台的个税递延型养老险能放大税收优惠,以吸引更多较高收入人士购买。今后,其他“第三支柱”理财产品也可陆续进入市场,丰富、做大“蛋糕”。
据悉,自2006年上海开始研究个税递延型养老险试点方案,十年间政策不断推进,包括2008年天津滨海新区试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被叫停、2014年实施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递延纳税政策、2015年明确实施个人税优商业健康险,“十三五”规划提出推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今年7月《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民生证券研报表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即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退休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纳个税。收入差产生个税优惠,以此鼓励居民自发养老储蓄,提振保险市场需求。目前,我国纳税人口约为3000万左右,以其中四成人口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每月抵扣保费1000元测算,每年保费增量在1200亿元左右。
长城证券分析师赵浩然指出,税收优惠可促进商业保险发展。由于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时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边际税率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产生税收激励。这一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并被广泛应用。通过税收优惠给商业养老保险市场注入新的活力,“综合国际市场经验来看,个人税收递延养老险的中长期影响会更加显著,将成为保险行业重要的利润增长来源。”
上海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