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发文表示,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召开会议,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工作。
据悉,按照国务院关于逐步建立起多层次(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合理分担国家、用人单位、个人养老责任的要求,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决定递次推动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
人社部表示,目前,第一支柱方面,通过不断改革完善,已经形成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两大制度平台,截至2017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9亿人,积累基金4.6万多亿元。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经有近8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达到了2300多万人,积累基金近1.3万亿元;职业年金正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目前第三支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正式进入制度建设启动阶段。
人社部称,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美好老年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事实上,对于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建立,保监会格外重视。2017年6月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曾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当时,黄洪表示,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资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老龄人口占比不断提升,老龄化问题凸显,灵活就业、弹性就业等新型就业形式不断出现,养老保障压力日益加大。但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仍相对滞后,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覆盖面很小,难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通过商业养老保险提升整体养老保障水平的客观需求,难以充分发挥对社会保障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
对于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滞后的原因,黄洪曾总结从保险业内部来看,有技术、人才及规制三大短板。而外部,也叠加社会商业保险意识不高、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大、消费者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能力不强等问题。谈到政策支持,黄洪称,从目前的商业养老保险来看,我们有一些政策支持,但是从国际经验来看,利用一定的税收政策支持,发挥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来撬动商业养老保险这个大市场,这是一条国际经验。但是我们过去还没有这项政策,这次文件写进了这个政策,而且要求个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尽快落地。
随后,2017年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明确,2017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但直到目前,税延养老险试点仍未公布。对此,2018年开年,蓝鲸财经采访多位业内专家,试图探求为何税延型养老险“呼之不出”。专家们大多认为,尽管保监会及保险业对于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税延型养老保险非常有积极性,但这并非一己之力就能实现,涉及跨部门协作,则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很多困难。
如今,根据人社部文件来看,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支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正式进入制度建设启动阶段,看来,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即将迎来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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