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人社部发布《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其中明确提出要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方案要求,结合全民参保计划,为贫困人口开展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宣传和参保登记等经办服务工作,落实贫困人口各项参保优惠及代缴补贴政策,重点做好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行动不便的贫困人口,提供上门服务,推动应保尽保。
这个方案提出了到2020年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通过扩大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促进100万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带动3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使有职业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职业培训,完成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累计300万人次;使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以下简称贫困家庭学生)都能接受技工教育,技工院校新招收贫困家庭学生不少于12万人。
对于贫困地区的失业保险,方案提出,深度贫困地区参保企业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将深度贫困地区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由参保缴费累计满3年放宽至满1年。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此外,这个方案还提出,在贫困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放宽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允许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招聘,对采取统一考试方式招聘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接考察方式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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