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金色交响(集合型)
企业年金计划变更的公告
尊敬的企业年金委托人及受益人: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8号)、《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3号)、《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4号)等有关规定,经与相关管理人协商一致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变更了长江金色交响(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金色交响计划”)管理合同及投资组合说明书相关条款,包括企业年金及企业年金方案定义、投资范围及比例、投资分配业务流程、业绩比较基准等内容。
我公司作为金色交响计划受托人,将继续协同计划下各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管理合同要求,共同做好金色交响计划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