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金色林荫(集合型)
企业年金计划变更的公告
尊敬的企业年金委托人及受益人: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8号)、《关于公布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通告》(人社部发〔2016〕6号)等有关规定,经与相关管理人协商一致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确认,我公司对长江金色林荫(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金色林荫计划”)做如下调整:
一、账户管理人变更。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资格已移交至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色林荫计划账户管理人变更为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金色林荫计划变更主要内容。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3号)、《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4号)等有关规定,经与相关管理人协商一致,变更了金色林荫计划管理合同及投资组合说明书中企业年金及企业年金方案定义、投资范围及比例、投资分配业务流程、业绩比较基准等相关条款。
我公司作为金色林荫计划受托人,将继续协同计划下各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管理合同要求,共同做好金色林荫计划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