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5月1日起,各地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降至16%,同时缴费基数也相应下调。养老专家建议,应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力度,加快发展养老第二、第三支柱,以应对费率和费基“双降”所带来的压力。
在养老保险领域,人们一般把基本养老保险称作养老第一支柱,把企业年金称作第二支柱,把个人储蓄型商业养老保险称作第三支柱。近年来,我国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养老第一支柱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截至去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42亿人,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12.27亿人。
第一支柱覆盖范围扩大,一方面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的巨大成就,另一方面也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可持续性带来一定挑战。虽然社保“双降”在短期内不会对我国养老保险财务的可持续性产生影响,但从中长期来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还是面对一定压力。
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巡视员张浩说,要加快推动重点省份启动第一支柱社保基金委托投资。张浩表示:“2018年底全国已经有17个省市委托全国社保理事会投资运营8580亿元。养老基金投资有助于应对老龄风险,增加制度弹性,可以为制度提供降费空间。未来我们将进一步推动重点省份尽快启动委托投资。不仅仅加快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结余基金投资,还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投资。”
专家认为,基本养老保险大幅降费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负担,但同时也会导致第一支柱养老保险金结余快速消耗,在推动第一支柱降费同时,必须加强第二、第三支柱建设,才能形成对第一支柱的有效补充。
不过,数据显示,尽管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制度已经实施十几年,但截至去年底,我国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结余仅1.48万亿元,覆盖员工数仅有2400万左右。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窦玉明说,应该重视第二支柱对第一支柱的补充作用。窦玉明表示:“增强企业和职工参与的积极性。推出优惠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参加企业年金计划,让更多市场化机构参与进来,共同努力把第二支柱年金管好用好提高收益率,增加第二支柱养老金对企业和对员工吸引力。”
第三支柱也就是个人储蓄型商业养老保险在我国起步最晚。2014年4月份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商业保险办法,第三支柱才在我国正式落地,这也导致我国居民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意识还不强。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近日在《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发布会上呼吁居民应重视个人养老的作用。郑秉文表示:“发展第三支柱会使个人退休来源的结构发生变化,它多元化了,稳定性比较好了,收入水平提高了。一个支柱的来源不如三个支柱合力形成一种架构。所以在这个情况下,退休收入可以过成一个体面的生活了。”
来源:经济之声《天下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