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是国家社会保障的重要支柱之一。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建立并投入运营已有十余年时间,部分大型央企年金计划通过多年的运作,构建了符合企业实际的年金管理模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年金管理经验。总体看,无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还是年金法人受托机构,在年金管理实践中,对年金资金性质的理解越来越深刻,管理手段更加丰富,业绩的稳定性和投资管理能力都有了明显提升。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年金由于运作时间相对较短,相关政策和运营环境尚不配套和完善,理事会等受托人不同程度存在目标不明确、管理不精细、投资收益不尽理想等难点问题,需要通过相关理论和实践的创新,逐步加以解决。
理事会年金基金管理的几个难点
年金资金本质上属于企业员工的补充养老保障基金,来源于企业和员工按照一定比例划入的年金缴费,通过缴费和待遇支付之间的时间周期形成资金积累。考虑到年金资金匹配至每个员工,每月、每年都有部分员工退休需要进行待遇支付,与全国社保基金等没有短期支付压力的资金本质上有很大区别,在资产配置、业绩考核、组合风险管理上需要做好中长期和短期的平衡。目前国内年金管理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管理难点:
(一)投资目标过于复杂和多元化。多数年金理事会对年金收益目标不甚清晰,典型的表现是资本市场好的时候要战胜市场指数,获取相对收益目标;市场差的时候要战胜银行存款利率,获取绝对收益目标,问题是只有到了年底才能知道过去的一年市场到底好在哪里,不好在哪里,模糊的目标导向难以形成事先有效的目标牵引;设定的相对业绩目标也很多元,既设定要超复合指数收益率的基准,又对标市场平均或对标目标同行计提业绩报酬等,给年金投管人的日常投资行为带来很多困惑,增加了投资操作难度。
(二)组合全资产配置和机构差异化优势发挥不平衡。目前各年金计划均以标准组合方式进行管理,多数理事会在组合差异化管理方面做得不够,基本上是同一个计划下各组合实施同一投资政策,按年进行考核、排名等。从实际情况看,并不是所有的机构都有同样的管理能力,有的擅长做大类资产配置,有的适合做股票等权益投资,有的擅长做固收或非标投资,如何做好组合全资产配置和机构差异化优势发挥之间的平衡,是一个需要迫切解决的课题。
(三)资产配置主体不明确。在人社部投资政策框架下,多数理事会受专业能力及其他条件的限制,把资产配置职责授权给投资管理机构,整体运行效果并不理想,投资业绩偶然性大,缺乏长期性和可持续性。为此,中石油等大型年金理事会通过开发信息系统、配备配齐专业人才等方式,尝试进行受托职责的转型升级,仿照全国社保理事会,由年金理事会来做计划层面的整体战略、战术资产配置,由投资管理人负责实施具体的产品策略,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相关模式能否复制到其他理事会,还有待检验。
(四)年金考核和资金分配在长、短期业绩间不断徘徊。由于同一机构连续保持业绩领先的可能性较小,多数理事会在考核上都会特别关注当期业绩完成情况,每年新增资金分配主要考虑组合当年业绩,累计业绩好但当年业绩靠后的组合无法获得新增资金。按历史业绩好或上年业绩分配资金激励存在滞后问题,资金分配给上年业绩好但波动大的机构,对计划整体收益可能反而不利。虽然部分理事会制定的投资管理人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会考虑长期、短期业绩的平衡,并设定不同的权重取得一个综合评分后,进行排名考核并分配资金,但总体讲,通过新增资金分配发挥导向作用,提升投资效率,仍是摆在多数理事会面前的一道难题。
理事会管理几个趋势和方向
为了应对年金管理上存在的难点痛点,越来越多的理事会在年金计划管理、组合管理上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形成了一些可供借鉴的管理经验和做法。
(一)资产配置上加强年底和年初业绩稳定性管理。安全稳健是年金基金的本质属性。为实现该目标,多数理事会在年底和年初,对计划层面权益仓位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以控制好计划整体风险暴露,做到年初稳健起步,年末安全收官,收益净值平稳,下行风险可控。各组合之间的权益仓位可以略有差异,但与计划整体水平不会偏离过大。该管理方式通过加强收益波动性控制,保证了收益在不同时间和区段的相对平稳,但一定程度上会造成计划整体长期收益水平偏低,如何在长期业绩和短期收益之间做好平衡,并给予长期业绩优秀的机构更高的认可度和信任,还需进一步研究。
(二)根据不同管理需求设定明确的业绩目标和风险偏好。业绩基准一般分为三类:纯粹绝对收益、绝对收益基础上对标行业平均型、相对指数基准等。在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市场波动大的年份,加强与投管人的沟通,共同研究和明确计划层面的业绩目标、可承受的波动区间和风险容忍度,有助于理事会制定清晰的投资策略、守住底线并达成目标。
(三)计划层整体资产配置与组合层差异化分类管理相结合。目前年金管理的主流模式是计划下所有组合都作标准配置,但近年来部分央企年金理事会开始探索计划整体的资产配置与机构精细化分类管理的平衡,对成本估值的品种和权益仓位的风险暴露进行总体把握,对各组合权益仓位按照其股票投资能力设定不同的上限,例如某大型国有银行给各组合设定了10%或5%的权益指导仓位,并通过窗口进行实时指导;某大型央企对历史业绩好的机构给到1.5倍基准的权益仓位,表现差的0.5倍基准仓位,多数组合是1倍基准仓位;很多理事会对于非标资产配置能力比较强的机构,安排专门组合进行配置,对长期权益投资能力比较差的,安排其管理纯固收组合等,这种安排有利于不同机构差异化优势的发挥,对计划整体资产配置较为有利。
(四)在员工分类管理和资产配置上进行探索。与联想、银河证券等放开员工个人选择权有所不同,中石化等个别企业年金计划尝试实行员工的分类管理措施,将一定期限内将要退休的员工及时剥离出来建立离退休员工组合,单独以固定收益记账,其他员工留在标准组合,以剔除固定收益后的浮动收益记账,为国内其他大型央企年金理事会结合本单位实际探索年金管理模式创新,提供了很好的思路。通过将不同风险偏好和收益目标的员工进行分类管理,能够给标准组合预留更大的操作空间,整体计划对短期业绩的波动容忍度有所提升,中长期获取超额收益能力得到加强。
(五)加强投资风险控制和信用排查。近年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债券等资产信用风险事件频发,为避免踩雷,多数理事会加强了信用风险管理,对买入债券的主体、资质和行业等都进行了严格限制,不符合条件的存量债券要求逐步退出;有的理事会对单一发债主体所发行的融资品种进行集中度管控,限定每期产品所有投管人合计配置额度不超过某数额,甚至对股票投资的行业也进行了集中度控制。在风险控制手段上,部分理事会利用投资机构的专业力量加强组合投资的风险管控,定期安排各机构信评团队轮流和滚动对计划所持信用债进行互评、建立计划层面的债券禁投池等,这些措施对风险防控都起到很好的作用。
(六)加强养老金产品规范管理。2013年人社部将养老金产品纳入投资范围,为中小组合优化投资管理、提升管理效率提供了非常好的手段,配置养老金产品的计划和组合日渐增多。养老金产品作为理事会调控类属资产投资比例和结构的重要手段,在提供投资便利性的同时,也给受托人、投管人带来很多管理上的挑战,主要集中在养老金产品底层资产穿透监控和整体风险管控等方面,需要产品管理人对底层资产信息及权益穿透数据定期披露,否则将影响理事会对养老金产品的申赎管理。国家电网理事会委托英大证券遴选全市场优秀的养老金产品,动态更新产品库,每月滚动进行评价,并邀请部分理事会同行和养老金管理机构召开月度产品协调会议,发布评价报告,对理事会管理养老金产品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帮助。
(七)更加重视长期业绩考核和资金分配。越来越多的理事会考虑将业绩报酬的支付与长期业绩进行挂钩,以引导投管人在注重年度收益管理的同时,更加关注提高长期收益的水平,为委托人提供更好的价值回报。在具体做法上,与合同期相对应,大多数理事会以3年作为一个考核周期,分别设定考核期的最低回报率和基准回报率,最低回报率一般为考核期的3年期银行存款加权平均或3年滚动CPI的月度平均的孰高者,基准回报率一般设定为考核期最低回报率加某个百分点(例如600BP),也可设为某一固定数额(例如20%)。考核期结束,如果某组合投资收益率小于规定的最低回报率,则该组合不收取基本管理费(以前年度预提的基本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全部冲回);如果投资收益率高于基准回报率,对超过的部分按某个比例(例如10%)计提业绩报酬。为平滑投资组合的收益,每年度各组合按照年度实际业绩预提基本管理费和绩效管理费,但不实际支付,待3年考核周期结束,再按3年累计收益率计算确定,并作最终的账务调整。
提升理事会管理能力的几点建议
基于目前国内年金理事会的管理现状,结合不同理事会客观存在的内部管理要求及风险偏好等差异,以提高年金管理效率和效益为目标,建议重点在理事会人员配备、系统建设、资产配置与决策机制、投资监督与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强能力建设,优化投资策略,提高管理水平。
(一)优化年金从业人员配备。人社部第11号令第16条要求:“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也可以聘请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参加,其中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理事会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一方面,在年金理事会层面,其成员除了本单位相关人员外,可以聘请一定数量的外部专业人士,以参谋顾问的方式,协助解决年金受托管理特别是投资运作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在年金办公室层面,要加强资产配置、受托运营、投资监督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配备,满足受托履职要求。这些岗位的专业能力是决定受托管理效率和基金投资效果的关键因素,特别是资产配置与动态调整、年金投资监督与风险控制等业务,要配备专岗人员开展工作。
(二)完善年金信息系统建设。在信息化水平高度发达的年代,理事会的日常运营、投资监督和风险控制,越来越离不开信息化管理手段,去提升管理效率,提高数据获取和分析的准确性。大型理事会必须建立和不断完善相应的信息系统,通过科技赋能使受托管理能力不断升级,全面、快速了解市场行情或负面信息,获取用于市场分析的各类报告和数据。此外,通过投资监督系统,高效追踪组合持仓变化、各类资产收益贡献等,对组合投资情况进行全面快速掌握。同时,各种图表的输出可以便捷地用于各类投资汇报分析材料,大幅提高管理效率,精准掌握组合运行状况,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组合投资效果提供分析基础。
(三)完善年金资产配置和决策机制。战略资产配置是理事会的核心职责,是决定投资业绩的关键。要加强对宏观、资产配置等方面的研究力度,提高决策的准确性,逐渐形成制定战略资产配置和动态调整的核心能力。在人员配备方面,引进必要的专业人才,让专业的人负责专业的事,并通过组织、参与行业交流,加强市场调研,听取市场观点,吸收整合外部经验,结合自身风险收益偏好,逐渐形成自己的研究框架和资产配置模型。要建立权责清晰的决策机制,形成战略资产配置方案落地的责任体系,并由年金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
(四)加强年金投资监督和风险控制。细化和落实投资监督责任是保障年金基金安全稳健运营的关键,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等各环节。事前监督包括投资运作前制定全面审慎的战略资产配置方案、细致严谨的监控标准(投资监督事项表)、科学规范的项目审批机制等。事中监督包括投资运作过程中对于投资组合投资比例的监控、投管人投资合规性的监督、投资过程中风险事件的预判和处理等。事后监督包括投资运作到一定时间段后对投资组合业绩及风险情况的评估、对投管人投资绩效的考核及据此进行的战略资产配置方案调整和资金方案调整等。同时,在经济下行和信用风险加大释放的环境下,要加强信用风险主动防控,建立信用风险处置预案和处置流程,最大程度地保证年金基金的安全性。
(五)优化年金组合投资和考核方案。鉴于大多数年金计划风险偏好较低,长期收益欠佳的现状,如何对员工按照风险偏好进行划分,设置不同类型组合进行年金投资,目前在实务上没有标准模板可供参考。可尝试通过增设退休前人员专门投资组合来解决,即离退休3年的职工(如男职工57,女职工52)自动退出标准组合,加入专门组合,使用更加稳健的投资策略(如固收增强组合),最大程度保证组合业绩不发生回撤,在降低临退休人员投资波动的同时,拓宽年金整体风险承受能力。与此同时,为便于基金资产更好地进行长期投资,要配套优化投管人考核方案,拉长考核期限,提高风险容忍度,使投管人有充分的空间和时间发挥投资能力,创造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
来源: 中国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