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监管工作,统筹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简政放权,银保监会研究制定了《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下称《方案》),并于近日印发给各银保监局及人身险公司。
《方案》指出,人身保险公司划分为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和银保监局属地监管两类。其中,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公司39家,银保监局属地监管公司52家。《方案》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授权派出机构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中与《方案》不符的,按照《方案》执行。《方案》印发后,属地监管公司注册地发生变更的,根据注册地对银保监局监管权责进行调整。银保监会可结合工作需要,对监管对象划分进行必要调整。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