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首批绿色金融标准。首批绿色金融标准包括《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及《环境权益融资工具》两项行业标准,这也拉开了中国绿色金融标准编制的序幕。
据悉,《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和《环境权益融资工具》两项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填补了相关领域绿色金融行业标准的空白,为引导和规范金融机构环境披露工作、创设和推广环境权益融资产品,提供了强有力的标准支撑。
其中,《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旨在规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引导金融资源更加精准向绿色、低碳领域配置,助力金融机构和利益相关方识别、量化、管理环境相关金融风险,助力我国经济社会低碳转型。《环境权益融资工具》则明确了环境权益融资工具的分类、实施主体、融资标的、价值评估、风险控制等总体要求,提出了三种典型的环境权益融资工具的实施流程,包括环境权益回购、借贷和抵质押贷款,为企业和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环境权益融资活动提供了指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今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在国新办发布会上答记者问时曾表示,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是非常基础的工作,及时有效披露金融机构环境和气候信息,有利于贷款企业更加重视绿色金融发展,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绿色领域。另外,高质量的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是金融机构做好环境压力测试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也是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审慎管理的依据。
《中国银行保险报》了解到,《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工商银行。参与起草单位包括北京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中国人保财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兴业银行、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江苏银行、湖州银行、华夏基金、易方达基金、中航信托、北京绿色交易所、北京绿色金融协会。
《环境权益融资工具》标准起草单位包括北京绿色交易所、兴业银行等8家单位,中伦律师事务所参与了此次标准制订工作。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孔伟表示,《环境权益融资工具》标准的发布,有利于拓宽企业绿色低碳融资渠道,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倾斜;有利于完善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市场,推动环境权益市场为排碳等行为合理定价,助力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
目前,六省(九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已先行试用《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部分试验区已经实现了辖内金融机构环境信息全披露。7月中下旬,粤港澳大湾区、贵州和重庆等地相继公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进展,贵州、重庆两地宣布已实现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全覆盖。7月14日,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的指导下,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在业内率先发布了《2020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为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据悉,下一步,人民银行行将会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从披露范围、披露内容、披露精细度等方面循序渐进地做好这项工作。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