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人社部公开发布《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延续的通告》(人社部函〔2021〕139号)。
长江养老通过人社部前期组织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延续评审,延续包括受托、投管、账管在内的全部三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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