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公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受托运营年度报告(2021年度)。根据年报,社保基金会受托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21年投资收益额约631.8亿元,投资收益率为4.88%。
据悉,社保基金会自2016年起陆续与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约,受托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部分结余资金。在监管部门持续督导和良好投资业绩吸引下,各省份的委托积极性不断提高,委托金额在基金累计结余中的占比也迅速提升。
社保基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受托工作已实现全覆盖,2021年末受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权益总额超过1.46万亿元,受托以来每年都平稳实现正收益,连续多年战胜投资基准,累计投资收益额2619.77亿元,年化投资收益率约6.49%。
经过多年探索实践,社保基金会在投资运营中形成了包括战略资产配置计划、年度战术资产配置计划和季度资产配置执行计划及动态调整等较为完善的资产配置体系。各大类资产投资方式上,社保基金会采取直接投资与委托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投资运作。
其中,直接投资由社保基金会直接管理运作,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股权投资等。委托投资由社保基金会委托投资管理人管理运作,主要包括境内股票、债券、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截至2021年末,直接投资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占比约为38.17%,委托投资占比约为61.83%。
近期,社保基金会首次对外公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境内证券委托投资组合年度考评结果。结果显示,委托投资组合总体运营稳健、业绩良好、管理规范。同时,针对个别考评落后组合,社保基金会将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督促管理人改进提高,不断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创造更好投资收益。
社保基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社保基金会将紧紧围绕更好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立足委托省份基金结余规模存在较大差异的实际情况,稳妥推进创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更好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和助力委托省份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双赢。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