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企业年金职工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13)143号》要求,扣缴义务人需按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各项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联系地址、手机和邮编。因此在办理员工转出时,必须完善职工的个人信息。
企业经办人可登录我司官网自助服务系统,在“业务申请-企业职工新增和变更-企业职工信息变更”菜单下,上传填妥的《企业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