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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专区 > 常见问题 > 个人客户常见问题 > 保留账户 >
保留账户个人申请支付需要达到什么条件,具体需要哪些材料?

答: 申请支付所需的条件: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领取证明的原件或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 
代办人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当委托他人代办时需要提供)
     ● 
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当委托他人代办时需要提供)
(2)出国、出境定居并已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的;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 个人出境定居证明或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职工因出境定居原因领取基本养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代办人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当委托他人代办时需要提供)
     ● 
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当委托他人代办时需要提供)

(3)死亡的;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身故证明或终止基本养老关系核定表复印件
     ●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与身故人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身故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身故支付情况下,关系证明可以是: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公安机关或街道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或结婚证、户口簿等由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材料。支付至非身故人本人银行账户的申请材料较为复杂,建议申请前致电长江养老400-820-9966电话服务热线确认各项应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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